本次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审查通过的液态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0.15mg/kg,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关于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标准制定工作的延续。根据粉状婴儿配方食品与液态婴儿配方食品的限量的对应性,按照国际通用的7倍稀释率,从粉状婴儿食品中三聚氰胺1mg/kg的限量规定,而制定了液态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不是对原有标准数值的改变,而是明确了液态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规定。
2年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了三聚氰胺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限量值,即粉状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为1mg/kg,其他食物和饲料中三聚氰胺限量为2.5mg/kg。现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液态婴儿配方奶中的三聚氰胺制定了0.15mg/kg的最大限量值,旨在帮助各国政府以此为依据保障消费者健康,即:判定检测出的三聚氰胺来源为不至于影响健康且无法避免的污染,还是人为故意掺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