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就合法了吗?
茅台集团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国家商标局初审,进入公示期,如三个月内无异议,则“国酒茅台”商标即可生效。
注册“国酒茅台”商标违反《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吗?有违市场公平原则,扰乱市场秩序了吗?
茅台集团注册“国酒茅台”商标,是单纯的企业商业行为吗?
注册商标通过初审,就说明“国酒茅台”注册商标没有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吗?
依据《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中,关于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可以以“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但对带“国”字头,而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
依据这个理由,“国酒茅台”作为商标注册,属于“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品牌名称”的商标组合,就合法合规吗?
“国酒茅台”和“国酒”、“茅台”含义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国酒茅台”如果能够成为注册商标,那么茅台在未来使用时,不可以将其独立分割,而“国酒茅台”4个字,也必须连在一起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否则,就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吗?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混淆(是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或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强制性交易、行政强制经营等15项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茅台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就不属于、不在《反不正当竞争法》范畴内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