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为加快推进冷水渔业发展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县出台了《开县冷水鱼渔业发展规划》(简称《规划》)、《开县冷水渔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冷水渔业的发展,开县还将给予税费优惠政策扶持,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规划区内从事冷水渔业养殖和初加工取得的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直接向农户收购并深加工和销售,计征产品增值税的税率不超过13%;销售自产的及经初级加工后仍属农产品的,免征增值税。同时,对从事渔业养殖生产用水,免征水资源费;对企业的生产用电,要优先安排、给予保证,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电价计收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