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物价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中储粮分公司:
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今年继续在东北等部分主产区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并适当提高临时收储价格水平。2013年生产的玉米(国标三等)临时收储价格为:内蒙古、辽宁1.13元/斤,吉林1.12元/斤,黑龙江1.11元/斤,均比2012年提高0.06元/斤。临时收储具体执行时间和其他相关要求由国家有关部门在今年新产玉米上市时根据市场情况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请各地做好今年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指导农民加强田间管理,减小灾害影响,切实稳定玉米生产。
农业部认定26个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
农业部下发通知,认定甘肃省张掖市等26个市县为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甘肃省张掖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新疆生产
0评论2014-10-1329229
关于印发《采购东北地区2013年新产粳稻和玉米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为做好2013秋粮收购
0评论2013-11-28435
农业部关于认定国家级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的通知
农种发[20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落实
0评论2013-08-06419
农业部发布《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区域大配方与施肥建议(2013)》
农业部发布《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区域大配方与施肥建议(2013)》(以下简称《建议》),《建议》提出了三大粮食作物
0评论2013-07-26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