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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召开会议加强开春后玉米收购工作

2013-03-15 08:305300

  黑龙江省召开全省玉米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紧急部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企业加大力度收购玉米收,支持农民备春耕生产。

  一、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策。一要明确相关政策措施。所有的玉米收购库点,要做到不限收、不拒收、不停收,干粮与潮粮同时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烘干能力不足的,要采取租赁与委托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全社会烘干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措施。

              一要加强政府组织指导,为农民卖粮创造便利条件。各市县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当前玉米收购工作。公安部门要维护好农民送粮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交通部门不得到村屯强收农民运粮车辆道路管理费,不设卡、不堵截、不罚款。

              二要提高企业接收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各收购库点要切实改进作风,坚决落实好“五要五不准”,坚决做到敞开接收,不拒收、不限收,确保农民当日送交当日接收。。

  三、指导企业管理使用好收购资金。各级农发行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强化服务措施,保证粮食收购资金及时、足额供应。。

  四、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当前玉米收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领导干部靠前指挥,组织粮食、农业、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和农发行、中储粮在地机构与乡镇政府等方面力量,形成推进落实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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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玉米收购价格的通知
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今年继续在东北等部分主产区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并适当提高临时收储价格水平。2013年生产的玉米(国标三等)临时收储价格为:内蒙古、辽宁1.13元/斤,吉林1.12元/斤,黑龙江1.11元/斤,均比2012年提高0.06元/斤。临时收储具体执行时间和其他相关要求由国家有关部门在今年新产玉米上市时根据市场情况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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