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自2017年4月1日起,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现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告如下:
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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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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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商标注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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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 每个商品加收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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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商标注册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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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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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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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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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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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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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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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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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商标评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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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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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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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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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商标证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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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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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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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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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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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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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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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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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商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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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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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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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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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