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紧盯“麦德姆”移动路径,密切关注灾情发展,适时开展灾害损失预评估,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加强灾情调度,及时上报渔船进港、渔民撤离上岸、渔政船待命等防御措施准备情况,确保信息畅通。进一步健全完善省际和地区间渔业防台协调机制,确保做好就近避风外地渔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迅速落实防御措施。立即动员相关海域作业渔船和养殖人员尽快回港或就近避风、避浪,及时加固维护,做好渔港设施、堤坝、养殖设施防护。组织农民抢收早稻等已成熟作物,做好橡胶、果树和大棚设施等防风处理,及时疏通田间沟渠,防止发生大面积内涝。抓紧畜禽圈舍排险加固,指导农垦有关单位做好相关防范。部分地区要做好“旱涝急转”防范技术和物资准备工作。
三是狠抓灾后生产恢复。及时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指导农(牧、渔)民搞好生产自救。及时组织农机参与抗灾救灾,排涝除渍,修复水毁农田和台风损毁设施,做好种子种苗种畜及化肥等救灾物资调剂调运,及时改种补种,尽快恢复生产。加强灾区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防止灾后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和农作物病虫害暴发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