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决定成立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协调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指导编制农作物种质资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审定可供利用和可对外交换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目录;对制定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和保护国家标准、国家种质库圃职能定位等提出建议,拟定国家种质圃管理等办法。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员27名;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种子管理局,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现将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支持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委员会工作,请各位委员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农作物种质资源各项工作,为我国农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