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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逐步建立工商资本租地准入和监管办法

   2013-03-12 6770
核心提示: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召开会议。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就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稳定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的相关问题回答记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召开会议。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就“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稳定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他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逐步建立严格工商资本租地准入和监管办法。农业部就此已经安排了试点。

  陈晓华称,中央历来强调不提倡、不鼓励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种农民的土地,主要是考虑到更好保护农民权益。不过,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逐步建立严格工商资本租地准入和监管办法。农业部就此已经安排了试点,想从实践中找到路径。

  此前,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孙中华在解读这一政策时就曾指出,农业现代化缺资金、缺技术、缺人才,工商企业的进入虽带来了资金、技术和人才,但也挤占了农民的就业空间。由于利弊参半,将对工商企业监管区别对待。

          工商资本租地准入就必然涉及土地流转,这在城镇化过程中,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点,也是农村政策的重点。

  “现在农民的土地流转实际上是他的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尽管流转了,但农民的承包经营权还存在,流转出去的是使用权。所以,在中央确定流转政策时非常明确地提出,要自愿、依法、有偿。为了规范土地的流转行为,农业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制定了专门办法。首先是要把承包经营权落实下来,这个地是谁的,谁有权流转,这是必须要明确的,包括正在或将要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这是基础。其次是培育一个流转的市场,让市场来确定它的价格。三是要建立纠纷调处的机制,今后土地的流转是经常的、大量的。”陈晓华说。

  据介绍,从去年年底的统计来看,农民承包地的流转面积已经达到2.7亿亩,占到农民承包地的21.5%,且这个数字还在增加。

  陈晓华强调,为了保护好农民的利益,我们将在健全土地流转市场的过程中采取措施,要研究制定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的准入和监管办法,要确保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改变,农民的承包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改变,防止非粮化、非农化问题发生。

  此外,陈晓华还提到,今年确定的粮食产量目标是要达到10500亿斤。从在田作物来看,面积相较往年增加,苗情长势也好于往年;从农民的种植意向调查来看,今年春播面积还会增加,农资的供应也是有保障的。“从这一点来讲,对夺取今年粮食的丰收还是有信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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