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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收货企业将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备案

2012-10-14 10:206470
       全国进口食品收货企业将全部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备案。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要求,进口食品收货人必须在其工商注册登记地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各地进口食品收货人虽不用再次提供纸质文件材料,但仍需在网上提交备案申请,备案收货人名单将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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