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农讯首页 频道列表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逐渐明晰

2012-08-18 21:264790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农村产权制度创新为主线,以股权配置、股权界定、股权流转为突破口,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机制的指导思想。

    2007年,备受关注的《物权法》出台,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界定为用益物权,使农民土地和房屋财产权利得到更有力保障。同年,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012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2012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